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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案例营造遏制高空抛物的法治氛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5个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为,李某晨故意从21楼向公共场所连续抛掷酒瓶和玻璃杯致人重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对这种轻则造成财物损失、重则造成人身伤亡的不文明行为,公众无不希望刑罚威慑在严惩高空抛物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规定,对故意高空抛物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将高空抛物罪列为独立罪名,为依法严惩高空抛物犯罪织密了刑事法网。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虽然近几年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的案件明显减少,但高空抛物事件仍没有完全杜绝。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惩治高空抛物犯罪的典型案例,有助于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威慑的“涟漪效应”,进一步营造出遏制高空抛物犯罪的浓厚法治氛围。

  长期以来,因受高空抛物肇事者难以确定的掣肘,不少高空抛物案件都只能按民事案件处理,无形中降低了此种恶行的违法成本,难以对仿效者产生应有的警示。在这种情况下,以典型刑事司法个案的威慑遏制高空抛物犯罪,成为最具针对性的优选。

  客观而言,刑事司法个案的从严惩治并非遏制高空抛物犯罪的唯一良方,但刑事司法个案在最大程度上所释放出强力的警示威慑效应,必能让那些任性高空抛物的人产生前车之鉴的痛感。换言之,刑事司法个案刑罚威慑的警示“涟漪效应”,必能给那些高空抛物的任性者念起如芒在背的“紧箍咒”,倒逼其在可以预期的“牢狱之灾”这一沉重代价面前,主动收敛不文明行为。

  一旦刑事司法个案的警示威慑形成常态,高空抛物的任性者就只能在从善与从恶的选项中作出理智正确的选择。如此,将有效从源头减少和杜绝高空抛物的仿效者,为杜绝高空抛物行为打下坚实的法治根基。

  一个案例胜过多个文件。营造严惩高空抛物犯罪的良好法治氛围,离不开刑事典型案例教科书式的引领。

  此番发布的典型案例,紧贴当前高空抛物犯罪的特点,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对高空抛物犯罪行为的认定、法律标准适用进行具体阐述,具有很强的教育警示作用,既能有效引导全社会高度重视高空抛物的社会危害,又能指导司法机关准确定性,有利于精准惩治和预防高空抛物犯罪。司法机关应再接再厉,常态发布类似典型案例,以此营造出遏制高空抛物的浓厚法治氛围,让高空抛物犯罪在刑罚的强力警示威慑下无所遁形。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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