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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发布

  近日,5部门对外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补齐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重返职场。从社区里的保洁员、保安,到企业返聘的技术顾问、带徒传艺的老工匠,这支规模庞大的“银发打工人”队伍,正成为弥补劳动力结构性短缺、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在这幅充满活力的“银发就业图鉴”背后,权益保障的隐忧却如影随形:因超龄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困难、欠薪维权无门……这些痛点提醒我们,要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为”,必须为其穿上坚实的“制度铠甲”。

  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的法律身份处于一种“模糊地带”。受限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年龄的限制,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一字之差,意味着他们被挡在了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门外。一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者遭遇拖欠工资,超龄劳动者往往会陷入“举证难、索赔难”的困境。

  令人欣慰的是,一场关于“老”的认知重塑与制度破冰正在发生。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出台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到人社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再到多地探索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和设立“银发零工驿站”,顶层设计正逐步为超龄劳动者兜底。此次新规明确要求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将超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畅通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这些举措直击痛点,标志着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正向着“全劳动过程覆盖”迈出关键一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老有所为”从美好的愿景变为触手可及的现实,仍需多方合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立法与执法部门需持续发力,彻底打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二元壁垒,严惩以商业险替代工伤保险、随意克扣报酬等侵权行为,为超龄劳动者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应转变用工观念,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提供适老化岗位与劳动保护,实行弹性工作制,做到“人岗相适”。同时,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也应跟上步伐,通过搭建专属求职平台、开展数字技能与适岗培训,帮助超龄劳动者跨越“隐形门槛”。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老年人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有待开发的宝贵资源。“老有所为”不仅是一种高质量的“老有所养”,更是积极老龄化的鲜明底色。让每一位有意愿、有能力的超龄劳动者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体面劳动、劳有所依,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幸运,更是社会温度的最好体现。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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